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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大学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李小龙 日期: 2021-11-26 阅读量:


机关党委各支部

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本届机关党委任期已满。根据关于做好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湖大党字[2016]15)精神,机关党委拟于202112举行第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保证监督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湖南大学第届机关委员会

2.审查机关纪委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共湖南大学第届机关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党代会代表总人数130人左右,向各党支部下达代表名额(附件2)。

(一)基本条件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具有选举权的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的正式党员,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大和十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3.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受到群众的拥护。

4.带头创先争优,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中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出显著成绩。

5.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代表的权利。

按照党代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为确保代表的到会率,并切实履行好代表的职责,换届选举期间出国、出差不能参加党代会的党员,可不选为党代会代表。

(二)推荐程序

1.各支部根据机关党委下达的党代表名额召开支部大会按照多数党员意见推荐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数不超过分配名额。代表候选人由党支部审核后报机关党委。

2.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就党支部推选的党代表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正式代表名单。

四、党委、纪委组成人数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

第三届机关党委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

(一)基本条件

两委候选人推荐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基本条件为:

1.具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思想上、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能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实绩突出。

3.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4.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二)推荐程序

1.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第一轮推荐,全体党员按照应选职数和条件进行充分酝酿,提名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呈报机关党委。党支部推荐党委委员候选人不得超过11名(含差额数),推荐纪委委员候选人不得超过6名(含差额数)。

2.机关委员会会议对各党支部推荐的“两委人选”汇总评议,根据多数党支部意见,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3.机关党委将拟定的人员名单再次下发各党支部征求意见。各党支部组织党代表对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并按照应选职数进行第二轮推荐。

4.机关党委委员会议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根据酝酿讨论结果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5.机关党委对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将两委委员候选初步人选推荐考察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6.学校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联合考察组就本届基层党委领导班子进行述职测评,就下一届基层党委领导班子组成人选进行民主推荐考察。

7.机关党委根据考察结果,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考察,以学校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为主。

8.向学校党委呈报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及有关材料。

五、组织领导

(一)筹备领导小组

机关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全体机关党委委员组成。主要任务:(1)负责起草大会各种文件和通知;(2)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代会各阶段工作情况;(3)组织指导各党支部的代表选举工作和两委委员的推选工作;(4)负责起草大会筹备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办法;(5)安排大会日程及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筹备工作小组

机关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机关党委干事和5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任务:(1)负责起草机关党委工作报告;(2)负责印制会议材料;(3)负责大会总体会务工作;(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选举代表大会代表和两委委员是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党代表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党支部需加强组织,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酝酿推荐工作。

2.做好宣传教育。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使党员进一步明确党代表两委委员的构成原则、基本条件和酝酿推荐程序,确保高质量完成酝酿推荐工作。

3.发扬党内民主。各党支部在提出党代表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准确把握党代表两委委员的构成原则和条件,保证推荐人选的提出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确保工作进度。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酝酿推荐工作情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随时与机关党委沟通。

5.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会场消毒杀菌工作,与会代表佩戴好口罩。

                              中共湖南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1122

附件

1.中共湖南大学机关委员会换届工作时序

2.中共湖南大学机关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各支部党代表人数一览表

3.中共湖南大学机关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4.中共湖南大学机关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表

5.中共湖南大学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推荐表

  • 附件:附件1-5.docx —— 已下载

中共湖南大学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李小龙 发布时间: 2021-11-26


机关党委各支部

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本届机关党委任期已满。根据关于做好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湖大党字[2016]15)精神,机关党委拟于202112举行第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保证监督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湖南大学第届机关委员会

2.审查机关纪委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共湖南大学第届机关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党代会代表总人数130人左右,向各党支部下达代表名额(附件2)。

(一)基本条件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具有选举权的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的正式党员,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大和十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3.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受到群众的拥护。

4.带头创先争优,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中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出显著成绩。

5.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代表的权利。

按照党代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为确保代表的到会率,并切实履行好代表的职责,换届选举期间出国、出差不能参加党代会的党员,可不选为党代会代表。

(二)推荐程序

1.各支部根据机关党委下达的党代表名额召开支部大会按照多数党员意见推荐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数不超过分配名额。代表候选人由党支部审核后报机关党委。

2.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就党支部推选的党代表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正式代表名单。

四、党委、纪委组成人数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

第三届机关党委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

(一)基本条件

两委候选人推荐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基本条件为:

1.具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思想上、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能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实绩突出。

3.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4.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二)推荐程序

1.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第一轮推荐,全体党员按照应选职数和条件进行充分酝酿,提名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呈报机关党委。党支部推荐党委委员候选人不得超过11名(含差额数),推荐纪委委员候选人不得超过6名(含差额数)。

2.机关委员会会议对各党支部推荐的“两委人选”汇总评议,根据多数党支部意见,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3.机关党委将拟定的人员名单再次下发各党支部征求意见。各党支部组织党代表对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并按照应选职数进行第二轮推荐。

4.机关党委委员会议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根据酝酿讨论结果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5.机关党委对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将两委委员候选初步人选推荐考察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6.学校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联合考察组就本届基层党委领导班子进行述职测评,就下一届基层党委领导班子组成人选进行民主推荐考察。

7.机关党委根据考察结果,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考察,以学校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为主。

8.向学校党委呈报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及有关材料。

五、组织领导

(一)筹备领导小组

机关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全体机关党委委员组成。主要任务:(1)负责起草大会各种文件和通知;(2)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代会各阶段工作情况;(3)组织指导各党支部的代表选举工作和两委委员的推选工作;(4)负责起草大会筹备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办法;(5)安排大会日程及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筹备工作小组

机关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机关党委干事和5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任务:(1)负责起草机关党委工作报告;(2)负责印制会议材料;(3)负责大会总体会务工作;(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选举代表大会代表和两委委员是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党代表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党支部需加强组织,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酝酿推荐工作。

2.做好宣传教育。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使党员进一步明确党代表两委委员的构成原则、基本条件和酝酿推荐程序,确保高质量完成酝酿推荐工作。

3.发扬党内民主。各党支部在提出党代表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准确把握党代表两委委员的构成原则和条件,保证推荐人选的提出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确保工作进度。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酝酿推荐工作情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随时与机关党委沟通。

5.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会场消毒杀菌工作,与会代表佩戴好口罩。

                              中共湖南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1122

附件

1.中共湖南大学机关委员会换届工作时序

2.中共湖南大学机关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各支部党代表人数一览表

3.中共湖南大学机关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4.中共湖南大学机关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表

5.中共湖南大学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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