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机关所属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细则》《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机关党建工作需要,现对机关党委所属部分党支部届满未换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人员单位变更需补选委员等工作事项安排如下(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