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党支部:
2015年以来,机关32个党支部已有26个结合部门业务工作特点,陆续与所共建学生党支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落实《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南大学机关党支部与学生组织结对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增强机关党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请机关党支部继续深入开展与学生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合“两学一做”总体部署,创造性开展共建工作并力求实效
机关党支部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结合《机关党支部与学生组织结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充分考虑结对双方的实际需求,寻找相互对接的作用点、支撑点和结合点,共同开展思想交流、理论学习、主题实践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活动,通过支部共建活动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模式,丰富基层党建工作内涵,着力营造“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氛围。为充分发挥示范典型带动作用,各党支部要及时总结共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展示支部的风采与面貌,将共建活动做到实处。对于尚未与学生支部结对的党支部,以“两学一做”为契机,主动与相关学院联系,积极开展共建工作。结对共建工作中,讲求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忌流于形式。
二、结对共建工作的有关要求
1.每学年至少共同组织一次学习讨论会。内容包括: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也可就师生普遍关心的国内外形势和时政大事等问题组织专题讨论。
2.每学年至少共同上一次党课。党课教育要围绕新形式、新阶段、新任务及党的中心工作和学校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开展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采取共同上党课、集中观看党课电教片、时事政策宣讲、到红色纪念基地开展革命教育等形式。
3.每学年至少共同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主题实践活动要主题鲜明、思路清晰、紧扣学校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建设实际,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成为凝心聚力促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创先争优的重要平台。
4.机关党支部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深入学生的调研走访活动。通过走访结对学生党支部所在学院、专业年级、班级,与学生党支部共同解决学生急难,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收集学生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转达。
三、时间安排
1.个别结对班级已毕业或尚未与学生支部结对的机关支部,请在9月中旬前,主动联系相关学院、相关班级,建立结对共建关系。通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形成机关党建带学生党建、学生党建促机关党建的党建工作机制。
2.9月下旬,机关各党支部结合部门职责和党员队伍的特点,拟定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的方案。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的支持下,机关党支部与拟定的目标学生党支部进行协商,商定具体的结对共建内容,拟定结对共建具体方案和工作计划。
3.10月份至本学期期末,机关党支部与结对共建的学生党支部共同落实共建内容。在实践中探索共建的方式,创新共建的模式,丰富共建的内容,培育共建的特色,创设共建的品牌。各机关党支部对具有特色的共建活动及时进行宣传。
4.本学期末,机关党委将对机关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形成和交流工作经验,对深化结对共建活动进行考核和提出改进意见,拟定下年度结对共建活动的计划。
四、材料报送要求
1.9月20日前,机关各党支部将结对情况报送所在党总支,由党总支汇总,通过OA邮件报送至机关党委唐德,具体格式见附件1。
2.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结对工作总结,包括结对的基本情况、工作计划、开展的主题活动、存在的相关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成效、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联系人:李久学 唐德 联系电话:88822662
附件:
1.机关党委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或学生班级结对情况一览表(2016年度)
2.机关党委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或学生班级结对情况一览表(2015年度)
3.湖南大学机关党支部与学生组织结对工作实施意见
4.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机关党委
2016年8月30日
附件3
湖南大学机关党支部与学生组织结对工作实施意见
机关党支部与学生组织结对工作(以下简称结对工作)是指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与学生组织(党支部或班级等)一对一建立联系,开展指导、共建、帮扶等基层党建活动。结对工作是机关党建重要的工作举措,为建立健全结对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结对工作成果,积极探索新时期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新方法、新方式、新途径,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到育人环节,根据《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教工委发[2014]4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领整个活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各党支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成效明显提升,发掘和树立一批班子建设好、服务队伍好、服务机制好、服务阵地好、服务载体好、服务业绩好的 “六好”党支部典型,着力营造“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氛围,努力开创学校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要求
1.以点带面。学生组织的初选要突出特色、具有代表性,着力解决学生工作重点难点。进一步加强典型培养力度,育好、用好结对典型,重视典型示范作用发挥,形成典型带头、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达到以“以点带面”效果。
2.注重实效。机关各党支部应结合部门职责及党员队伍特点,有针对性的确定结对对象。活动开展应贴近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切实围绕党建、育人主题,在以往取得的经验基础上,变“软任务”化为“硬指标”, 落实结对学生组织提升计划,有针对性的创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学生组织和学生当前实际存在问题。
3.互助双赢。进一步深化“指导、共建、帮扶”结对内涵,变帮促“单向度”为“双向度”。建立结对共建活动交流沟通机制,鼓励师生进行经验分享,共同提高。对于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给予支持。
4.形成常态。深化对结对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及时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通过实践—思考—再实践的路径,推动结对工作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举措。
三、主要措施
1.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机关党支部党员利用业余时间,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深入课堂、走进宿舍等形式交心谈心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指导学生党建工作。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通过严格党内生活、规范党员发展等工作开展形成机关党建带学生党建、学生党建促机关党建的党建工作机制。
3.抓好班级建设。加强与相关学院的联系与沟通,结合实际有针对性指导学生班级建设,通过班级干部队伍建设、学风建设和文体活动等的开展创建优秀班级,形成优良的班风。
4.实施帮困扶贫工作。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为学困、贫困等困难学生提供帮扶。
5.参与生涯指导工作。帮助学生做好大学生涯和职业生涯指导,帮助学生合理规划好大学生活和创新创业指导。
6.提供学生实践平台。机关各党支部充分利用本单位资源为学生成才提供实践锻炼的平台,让学生在实践中参与到学校管理与服务中提出意见建议并得到素质提升。同时,教学相长,提升机关党员管理服务水平。
四、组织与实施
1.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和机关党委负责指导协调结对工作。各机关党总支要组织所属支部和全体党员落实要求,把结对活动列入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计划,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把活动开展落到实处,
2.党委宣传部要加强活动宣传,充分利用各宣传平台报道结对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典型,营造党建、育人的良好氛围。
3.学生工作部与各学院沟通初步确定学生组织意向,机关党总支结合所属党支部自身职能和党员队伍特点确定机关党支部意向。学生工作部和机关各党总支协商最终确定一对一结对单位。机关各党支部拟定活动方案经总支审核后报机关党委备案并开展工作。
4.学生组织毕业时,每年6月初机关党支部汇总意向至党总支与学生工作部对接确定新的结对单位,并继续开展工作,确保机关党支部与学生组织结对工作常抓不懈,形成常态。
五、考核和总结
1.党委组织部、学工部和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对结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机关党支部与学生组织结对活动将作为党总支和党支部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2.机关党委不定期以经验交流会和经验材料等形式,总结结对活动取得经验、成果,逐步形成机关党建的新特色。
机关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18日
附件4
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湘教工委发〔2014〕4号)
各高校党委: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助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高校基层党组织朝着服务型目标创新发展、提质升级,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决定开展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学校发展、服务人才培养、服务师生群众、服务党员为总要求,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统筹兼顾,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大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我省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领整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服务作为党组织的根本价值取向和重要职责,着力把高校各级党组织打造成为具有坚强有力的服务核心、本领过硬的服务队伍、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健全完善的服务机制、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的坚强阵地,经过3至5年的努力,使高校基层党组织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成效明显提升,涌现出一大批符合“六有”目标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
三、工作措施
1.强化服务职能。高校各级党组织重点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着力推动内涵发展,引导教职工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师德规范,带头提高工作能力,提升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党员带头勤奋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做成长成才、创业创新的表率。根据党员专业特长、岗位职责等分类组建服务团队,深化党员教书育人先锋、党员科研攻关先锋、党员管理服务示范岗等评选,创建一批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载体。积极服务社会,充分发挥高校人才优势,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提升学校在经济社会转型、社会文明发展中的贡献度。
2.优化服务网络。适应高校教学、科研、管理方式的变革,不断完善党组织设置方式,推进党组织进公寓、进社团、进学生社区,探索在实验室、课题组、实践基地、海外留学生及境外研修人员中设置党组织,拓展服务触角。切实加强大学生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作用。进一步理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主体,加大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确保党组织服务作用发挥。推进高校党组织与科研院所、企业、社区等党组织共建,促进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3.建强服务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提升干部队伍服务水平。建设党性观念强、专业素质强的“双强型”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完善培养选拔和激励保障机制,把优秀人才选拔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以提高服务能力为主题的培训研讨活动,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工作能力。落实好党代表任期制,充分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为师生服务的作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重视将教学、科研一线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等高知识群体中的优秀分子吸收进党员队伍,培养造就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服务骨干。
4.健全服务机制。健全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机制。高校党委要进一步落实服务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激励考核制度,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党建工作重心下沉。
健全党组织服务党员机制。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完善党内基层选举制度,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适度扩大差额比例,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等做法,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透明度。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制度,定期了解党员思想状况,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党员提升能力素质,促进党员全面发展。探索设立党内关怀帮扶基金,补助生活特别困难党员。
健全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机制。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着力在完成教育教学中心任务、资助生活困难学生、帮助毕业生就业创业、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做好服务。完善教工党支部联系班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学生等制度,每名党委委员、党代表、党员都至少联系1名群众。深化“三亮三比三评”(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比技能、比业绩、比作风,自评、群众评、领导评)服务机制,组织师生党员在校内外开展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服务质量的满意度。
四、组织领导
各高校党委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强化基本保障。各高校要切实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3〕6号),保障党建工作经费,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经费投入,按照教职工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标准配备支部活动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并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增长机制。建立党费拨返制度,党员缴纳的党费可适当返还基层党支部,开展党组织活动。学校和院(系)要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和设备,设置党员活动室、党员资料室,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实践服务基地。加强高校党建信息化建设,搭建网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党务工作记入工作量,并给予适当津贴补贴,纳入奖励性绩效考核。加强党建组织员队伍建设,健全组织员工作机制,配备数量适当的专职组织员,探索聘请有经验的离退休党员担任特邀组织员。
2.提升工作合力。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协调组织、宣传、纪检、学工等部门通力合作,健全相互衔接、密切配合、运转高效的党建工作网络,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合力。高校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本级组织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服务,在普通党员和群众中树立标杆、作出表率。健全“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把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及各级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3.加强检查指导。省委教育工委将把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重要依据。各高校党委要制订有关实施办法,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党组织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检查指导,选择一批基层党组织作为联系点,为本校全面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创造条件、积累经验。要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评议制度,定期开展作风建设评议和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
4.注重宣传引领。广泛运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成效经验,增强党组织宣传政策、汇集民意、服务群众、引导舆论的能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高校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浓厚氛围。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