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学社名称为湖南大学赫曦学社。英文译名为:Hexi Youth Club of Hunan University,缩写为:HYXC。
学社成立于2008年12月31日,是由湖南大学青年干部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学社宗旨是:搭建青年干部学习交流平台,凝聚青年干部智慧与力量,促进青年干部健康成长,引领学校发展风尚,服务学校科学发展。
学社接受湖南大学机关党委的指导。
第二章 工作职责
激发青年干部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的热情,针对学校发展建设改革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关心关注青年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向学校反映青年干部的诉求和建议。
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学习交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增强青年干部爱校情感、创新精神和管理服务能力。
搭建活动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团体活动,丰富青年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青年干部的凝聚力和荣誉感。
选树青年干部先进典型,推荐表彰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向组织推荐优秀的青年干部人才。
第三章 社员
(一)个人提交入社申请表;
(二)经学社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学社秘书处颁发社员证书。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学社活动;
(三)对学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获得学社服务的优先权;
(五)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求学社给予关心和帮助。
(一)遵守学社章程,执行学社决议,维护学社名誉;
(二)积极参加学社活动,完成学社委托的工作任务;
(三)对学社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社员年满40周岁,如果没有担任社内职务,自动退出学社。
社员有退社的自由。社员要求退社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研究确定。
社员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学社的活动,经理事会研究确定,可终止其社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一)制定和修改学社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学社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社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须有2/3以上的社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学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不超过11人。理事会候选人由上届理事会提名,报机关党委备案,经社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理事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学社开展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2年,任期届满应及时换届。任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理事会成员进行个别调整。理事原则上担任同一职务时间不超过两届或4年。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正副社长、正副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社员大会;
(四)制定和组织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五)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社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设立内部组织机构;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学社设社长1名,副社长3—4名,实行轮值副社长制度,每年由1名轮值副社长主持学社日常工作。正副社长原则上应为理事会理事。
学社设秘书处,由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处为学社日常办事机构。正副秘书长原则上应为理事会理事。
学社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专门工作小组。
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组织筹备各项事宜;
(二)检查社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一)主持全社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学社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部门工作;
(三)协助社长处理其他事宜。
第五章 经费管理
学社设立基金,主要用于学社工作和事业的发展。
学社基金收入来源为:
(一)学校资助;
(二)社会捐赠;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