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支部、各部门:
为配合宣传部做好第六届“文明窗口单位”评选暨文明窗口单位复查活动,巩固发展历届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成果,持续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建设文明高效机关。决定在机关开展“文明窗口单位、管理服务示范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二、评选范围
机关各支部、各部门,均可自主申报参加本次“文明窗口单位、管理服务示范岗”评选活动。
三、评选条件
(一) 文明窗口单位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领导班子团结一致、勤政廉政、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在群众中威信高。作风正、纪律严,有较强的战斗力。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监督,师生员工满意率高。重视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2.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工作扎实、管理规范、成效明显,无违法违纪现象。诚心诚意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服务意识强,服务效率高。
3.作风建设卓有成效。思想政治工作载体有特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师德师风教育有亮点,工作人员学习能力强、精神风貌好,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师生、乐于奉献的良好风尚。
4.管理制度规范健全。有具体明确、便于操作、易于考核的工作规范,有便于接受师生员工监督的方法和赏罚分明的考核奖惩制度。投诉受理机制健全、监督保障措施完善。
5.文化品牌特色鲜明。打造精神文化、环境文化、行为文化等方面的特色文化品牌。内容以单位发展史等为抓手,讨论、梳理、提炼本单位的风格传统和精神内核。编纂制作各类记载阐述本单位历史传统、文化特色的图文音像资料,为文化育人丰富内涵、增强深度。打造反映本单位工作传统、发展成就、精神内涵、专业特色的陈列室,以及文化长廊、文化墙、荣誉榜、成果区等,优化办公场所的环境文化建设,工作环境整洁、优美、舒适,富有文化品味。开展贴近师生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主题教育、文化活动等。
(二) 管理服务示范岗
各支部可以推荐1-2名管理服务示范岗候选人,候选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有着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尖子或标兵。在本职岗位工作满两年。
3.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举止文明,着装端庄,待人礼貌,语言文明规范,耐心、细致、热情地受理服务对象和群众的咨询建议,未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无群众投诉。
4.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至深。对业务工作熟练、有团队精神、乐于服务、热情周到,师生认可度高、工作经验被宣传推广、产生较大影响,个人及所在窗口单位曾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可优先考虑。
四、评选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 月-7份)
请各支部、各部门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对照评选标准加强创建,积极争创“文明窗口单位”、争评“管理服务示范岗”,办实事,求实效,把师生员工满意与否作为评价创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2.申报阶段(9月20日前)
有意申报“文明窗口单位”和“管理服务示范岗”的单位和个人,于9月20日前向机关党委报名申报,申报材料包括:(1)单位或个人优秀事迹;(2)“文明窗口单位”、“管理服务示范岗”申报表;(3)支撑材料(荣誉证书、新闻报道等复印件)。经支部书记签字单位盖章的纸质材料一份交至一办公楼211室,电子档发至李小龙老师校内OA。
3.考察评价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文明窗口单位”由考察组和服务对象进行评价,其中服务对象的评价将以微信二维码的形式进行,具体以问卷星的形式开展,占比40%。
“管理服务示范岗”主要以申报材料和支部推荐进行评定。
10月,机关委员会确定考察组对申报单位实地测评并作出考察意见。
4.公示表彰阶段(11月上旬)
结合师生评价和考察组的考察意见及评分情况,机关党委办公室汇总材料并报机关委员会最终审定;对拟授予“文明窗口单位”“管理服务示范岗”的单位和个人,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宣传部推荐,予以表彰,12 月,挂牌确认。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此次活动由宣传部牵头、机关党委协办,旨在提高机关窗口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形成机关良好的文化氛围,进一步深化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支部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从严把关,确保质量,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2.规范程序,严格要求。要严格按照各项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规范操作,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推荐的单位和个人事迹必须真实可信,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
3.抓好典型,提高水平。要把参与评选过程作为挖掘、总结、培育、提高、推广先进典型的过程,努力在各部门、一线服务窗口树立一批可学的鲜活典型,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机关文明创建深入开展,促进机关整体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事项
1.有意申报第六届“文明窗口单位”的机关部门,请直接向机关党委报材料,由机关党委择优向宣传部推荐。
2.此次活动以机关部门为参与单位,在党支部的指导下开展评选活动,评选活动需经支委会讨论推荐。
3.获得文明窗口单位称号的部门,在年底党支部考核总分基础上加0.5分,并在来年的支部党日活动中给予获评窗口单位一定的经费支持。对获得“管理服务示范岗”的个人颁发获奖证书、悬挂荣誉工作牌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4.请各党支部、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机关党委
2022年3月22日
附件:机关“文明窗口单位”申报表、机关“管理服务示范岗” 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