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提升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经2022年3月9日机关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机关29个支部中培育一批样板党支部。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和支部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
一、培育对象
科学研究院支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支部、保卫部(处)支部、教务处支部、研究生院研工部支部、校办公室支部、人力资源处人才工程办支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培育计划的实施,以“对标争先”为主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力争形成一个甘于奉献、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支部班子;力争形成一支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追求卓越的党员队伍;力争形成一种相互协作、积极进取、充满活力的良好氛围。从而达到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党建质量、促进服务师生、促进铸魂育人的工作目标。
三、具体要求
1.按照教育部党组《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文件要求及标准,推进支部建设。详见附件。
2.支部班子健全,班子团结有战斗力,引领、表率作用突出。
3.支部建设坚持目标导向,有1-3年的建设发展规划、具体可行的实施措施。
4.支部要结合业务工作培育党建品牌,形成支部特色亮点,对标省部级样板支部要求,提升支部在全省及全国的竞争力。
6.支部相关制度和管理机制健全,档案管理规范,党务公开及时。
7.在本部门网站上设有专门的党建页面,专人管理,及时更新。
8.认真做好支部宣传工作,力争在校级以上媒体报道支部党建活动。
9.机关党委将2022年12月初组织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支部建设情况汇报,并同步播放幻灯片(PPT);现场提问、负责人当场作答,提出解决问题办法;现场打分,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通报检查结果,择优向上级党组织推荐。
四、经费支持
1.对于重点培育支部支持10000元支部建设经费,分2次支付,前期支部报建设发展规划方案后支持5000元,中期检查后视情况是否继续给与支持,符合条件的继续支持5000元,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后续经费支持。
2.如培育支部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样板支部荣誉称号,机关党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3.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套资助。培育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机关党委
2022年3月17日